您现在的位置: 驱蚊草 > 驱蚊草批发 > 正文 > 正文

案件通报

  • 来源:本站原创
  • 时间:2020/12/5 4:54:20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花木种苗市场秩序,真正起到“查处一批,震慑一片”的执法效果,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望花木种苗从业人员引以为戒。

1

悦来镇王某销售假劣种苗案

7月1日,接群众举报线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悦来镇薛方村王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扣押快递包裹个,包裹内苗木与快递单标注苗木品种不符,以黄杨苗冒充驱蚊草进行销售,且案值较大,已涉嫌构成犯罪,目前公安机关已对3名当事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

新河镇王某销售假劣种苗案

7月14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会同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对新河镇堰头村王某的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工人在包装苗木时,用同一种苗木包装,但包裹的快递单上标注为米兰等苗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扣押快递包裹件。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经营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商家切实认识到违法行为危害,诚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我县木种苗市场秩序。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有更多生活问题点击沭阳论坛发布进入沭阳论坛点击这里█

整编摘自:宿豫教育整编

老坛审核

坛主

▌商务合作:(


本文编辑:佚名
转载请注明出地址  http://www.quwencaoa.com/qwcpf/533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12-2020 驱蚊草版权所有



    现在时间: